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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重点提案及办理复函选登:关于重视老年公寓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0-04-15  来源:政协 

西安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44号提案

关于重视老年公寓建设的建议

提案者: 李佑志

  内容: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老龄化社会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60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地区人口总数的10%或以上,或者65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地区人口总数的7%以上。截止2007年底,我市共有60岁以上的老人122.92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4.8%,按照老年人口超过总人口10%就算老龄化社会的国际标准,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我市现有的养老机构与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全市共有养老机构83个,共有养老床位6500余张,约占全市老年人口的0.53%,每百名老人只有半张养老床位,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2张以上的标准,市有关文件也要求养老床位赶2010年达到2张以上,缺口相当大,而且大多数老年公寓条件差,其中大部分是改建而不是新建,住房构造简单,功能单一,档次低,加之没有医护条件,人员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一些无法照顾老人而想找公寓的人,却又因为找不到满意的公寓而发愁。特别是我市众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离退休的中高级知识分子,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较多,以及省、市离退休的公务人员,他们对配套完善老年公寓有迫切的需求。目前,我市老年公寓的现状和我市的经济发展及对外形象极不相称。
  依据市政发2008年28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和社会化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对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政府将进行资金补助,并在用地、规划建设、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此举是政府进一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市社会福利化进程的加快。但目前还看不到文件对推动老年公寓建设的效果。
  建议:
  1、政府应重视我市老年公寓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到民办公助,落实市政府对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公寓的优惠政策。
  2、政府应把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示范老年公寓列入“民生工程”。
  3、在规划、建设中,应该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在不远离社区,不远离家庭和亲友,空气新鲜、交通方便、环境优美的地方。建设档次要依据老年人不同的经济和健康条件,让他们青春的奉献得到回报,晚年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4、严把政策关,防止一些机构或个人利用优惠政策占地或占地搞开发。


 

市民政局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44号提案的复函


  李佑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老年公寓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人已达124.1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8%,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现有社会福利机构的数量、规模、服务内容等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福利需求。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建设,2008年3月,市政府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实施意见》,加大了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的力度。《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新建的养老服务机构,城6区范围内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城6区范围外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对已运营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奖励制度。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西安市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实施细则》和《西安市社会福利机构奖励评审办法》两个配套文件,及《西安市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评审标准》,专门成立奖励等级评审小组,去年10月历时近一个月对全市46家养老服务机构逐一进行奖励等级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受奖面达93.5%。《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积极性。截止目前,在已营运83家社会福利机构(拥有7100张床位)基础上,新增养老服务机构25家,总投资达2.4亿元,新增养老床位6866张,比历年来累计养老床位之和还多,极大地调动了已运营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提升了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为了改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2008年我市新建、改扩建了12所区县中心敬老院和乡镇区域性敬老院,省、市、区县三级投入达3800万元。目前,12所敬老院已全部开工建设,建成后可新增床位1100张,将大大改善我市农村老人,特别是五保老人的养老服务状况。为了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市、区县每年拿出625万元用于五保老人的供养补贴。
  您和徐选举等七位委员提出的四条建议,非常符合西安的实际状况。目前,我市老年公寓确实存在公寓档次低、服务不规范、示范性老年公寓少等问题。今年将采取三条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修改和完善《西安市社会福利机构奖励等级评审标准》。今年我们将按照《西安市社会福利机构奖励评审办法》及《西安市社会福利机构奖励等级评审标准》,根据去年奖励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修改,认真抓好补贴工作的落实,并把对新建社会福利机构床位的补贴,作为落实市政府《实施意见》的重点,全力抓好落实和兑现工作。
  二是高度重视标准化、示范化老年公寓建设。最近,经省建设厅批准投资3亿元,建设四个共计10000张床位的“西安市建筑行业养老公寓”,分别在东三环安邸立交东南角建安邸养老公寓、西三环三桥立交西南角建三桥养老公寓、西三环东侧阿房宫遗址公园旁建阿房宫养老公寓、东门里顺墙巷永宁苑建永宁养老公寓。同时,我们把推动社区养老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居家养老和社区照料两方面的工作力度,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队伍和信息网络建设,力争建设和改造一批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资金上予以资助,城郊九区各选一至两个社区建立社区托老示范所,总结经验后逐步在全市推开。
  三是严把政策关,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今年我们将加强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化建设。对已经审批的建立跟踪检查制度。防止一些机构和个人利用优惠政策占地或者搞开发。针对2008年年检和奖励等级评审过程中各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哪里差哪里改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分类指导和检查。把新建社会福利机构执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作为实施政府补贴的必备条件。对已运营的社会福利机构根据其具体条件提出不同的改造要求(如无障碍、扶手等),使其符合两个规范的要求与标准。同时,我们还要抓典型树标杆,举办第三期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力争使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从深度和广度上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的福利和服务。
  特此函告。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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