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西安市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征集市政协文史馆展陈文史资料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8-28

为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市政协文史馆展陈功能,全面展示市政协发展历程、履职成就和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履职风采,特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文史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文稿资料。征集涉及市政协发展历程的重要文件、文字材料、资料汇编、讲话稿、回忆录、文集等;历届市政协领导、各界代表人士的题词、书信、手稿、自传、日记、笔记、书画作品等;参与市政协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点工作的当事人、见证人的故事和口述材料,及刊载相关内容的刊物等;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区(县)政协的大事记、重点提案、建议案及出版的文史图书、纪念册、书画册等有史料和展陈价值的资料。

(二)实物资料。征集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委员证、出席证、工作证、印章、信笺、信封、邮票、纪念章、奖品奖状、证书、学习用品、办公用品、会议用品等有史料和展陈价值的实物。

(三)影像资料。征集反映市政协成立以来的发展成就、履职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人物的照片、图片和音视频资料;市政协委员、各界代表人士的肖像照片,及反映其履职工作的照片和音视频资料。

二、征集要求

(一)保证征集文史资料的合法性,提供人对所提供的文史资料承诺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所征集的文史资料必须客观真实,符合“亲历、亲见、亲闻”的“三亲”原则,并且未被任何单位征集过。

(三)所征集的图片、实物、影像资料,请附文字说明(时间、地点、内容,及重要人员的姓名、时任职务等信息)。

(四)寄送有关资料时,请附联系人、电话及资料清单。

三、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二)征集采取捐赠、有偿征集、寄存等方式。对提出有偿征集要求的,将请专家对拟征实物、图片及文献资料进行鉴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补偿。

(三)所征集的文史资料,将在市政协文史馆永久保存,在展陈时标注提供者单位或姓名,并颁发捐赠(或收藏)证书。

四、征集时间

(一)集中征集。此次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底。

(二)长期征集。征集文史资料,是市政协文史馆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区(县)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如有重要文史资料、实物资料、影像资料捐赠,欢迎同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联系。

 

邮寄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85号(西安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

邮    编:710021

联 系 人:李博

电    话:029-86782635

邮    箱:57891019@qq.com

 

政协西安市委员会办公厅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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