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2-10

各位委员,市级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发挥政协提案在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即日起开始征集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现就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围绕中心,科学选题。围绕国家中心城市、西安都市圈、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市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找准切口,确定选题。

(二)认真组织,深入调研。坚持不调查研究不提提案的原则,注重突出特色和发挥优势,广泛收集素材,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研究分析;未经调查研究,请勿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联名或代他人提交提案;如发现抄袭现象,将给予通报并作撤案处理。

(三)内容翔实,注重质量。提案者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坚持切口小靶向准、实事求是,不搞大而全、面面俱到;要摒弃“规划+机构+扶持政策”等套路化建议,提出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清单式”建议,避免脱离实际、内容空泛或过于原则、无法办理。

(四)一事一案,格式规范。提案要一事一案,内容着重反映一个问题,做到文字简练、表述清楚。所提建议希望送交办理的单位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4个;案由(题目)格式为“关于XXX的建议”,字数一般以500字至1500字左右为宜;需说明的其他情况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此次提案系统在线提交时增加了必填项“建议清单”,建议清单内容须高度概括、简洁明了,勿粘帖原文建议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1)

二、提案的提出方式

(一)个人或联名提案。市政协委员在任期内,可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联名提案者须出于自愿,并对提案内容负责。提倡有提案意愿的委员每年集中精力提交1件高质量提案。

(二)党派、工商联、团体或专门委员会提案。市级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可以组织名义提出提案;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鼓励将日常调研、会议等协商议政工作的成果转化为提案;集体提案须由该组织负责人署名并加盖公章后提出。

(三)界别、小组或联组提案。市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可以委员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提倡每个界别至少提出1件界别提案;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以集体或组织名义提出的提案,不得再以其成员个人名义或联名形式重复提出。

三、提案的审查立案

提案委员会将进一步严格审查立案标准,严把提案质量关口,不搞凡提必立。对内容不够翔实的提案,鼓励提案者修改完善后提交;对反映同一问题、建议相似,且符合立案标准的提案,提倡协商并案,原提案第一提案者均为并案后提案的第一提案者;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提案,协商撤案或不予立案。按照《政协西安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二)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三)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四)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五)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的;

(六)属于学术研讨的;

(七)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八)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九)指名举报的;

(十)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和调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十一)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十二)超出本市管辖和职权范围的;

(十三)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况。

未予立案的,所提意见和建议视不同情况,以委员来信或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转送有关部门参阅。

四、提案的提交途径

除内容涉密或不宜公开的提案,须通过提案系统在线提交。

(一)提案系统在线提交。一是电脑端提交。通过登陆市政协门户网站(http://www.xa-cppcc.gov.cn),点击“提案系统”模块,进入用户登录界面,委员登录名为个人手机号码,初始登录密码为8位(xazx+手机号码后四位),拖动滑块至正确缺口后登陆系统,按照统一格式填写并完成提交。二是手机端提交。通过登录西安政协手机APP(登录步骤及密码与电脑端相同),在功能区的“委员履职”-“掌上提案”模块填写并提交。

(二)电子文档提交。提案电子文档通过移动存储设备提交至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全会报到时送交大会报到处,全会期间送交大会提案组。

(三)纸质提案提交。内容涉密或不宜公开的提案,须书面形式送交;市级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及界别、小组或联组提出的集体提案,通过提案系统提交后,需提交纸质提案。

五、其他事项

(一)提案可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或闭会期间提出。全会提案撰写完成后,请于大会提案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闭会期间提案,请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提交。

(二)提案者姓名、职务、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需准确无误。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至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处理。

(三)撰写提案或提交提案过程中,提案者可在提案管理系统点击相似度比较,查询往年提案及其答复,参考提案线索库等内容。如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解决。



附件:

1.提案格式模板.doc

2.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参考选题.doc


政协西安市委员会办公厅

2024年12月10日

(联系人:梁涛,电话:029-8678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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