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日期:2024-02-01
1月31日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决定,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2月2日14时。
会议要求,要聚焦全市“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着力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和提案服务质量,更好发挥提案工作在建言资政、凝聚共识中的重要作用,为西安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中勇当先行示范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组工作方案》《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组工作日程安排》以及《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办法》,通报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组工作流程,研究确定政协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征集截止时间。
为进一步加强提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立案提案的质量,大会提案的审查工作分为初分、初审、复审和终审。提案初分录入统计组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初分,核查提案者资格、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提出是否立案的建议,确定提案类别。提案初审组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初审。对拟立案的提案,根据提案内容、涉及的事权,确定提案承办单位;对一个部门办理为主、需要其他部门协同的,应确定主办、会办单位;对涉及多个部门且不能明确牵头单位的,应确定分办单位;对拟不立案的提案,提出相应理由及初步处理建议;提出是否推荐为重点提案建议等。提案复审组对初审后的提案进行复审,负责对提案是否立案提出明确意见。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提案终审,由提案审查组选派一名报告人,向提案委员会全体委员报告本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并将疑难件和建议不予立案件逐一提请会议审议。
会议期间,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以前收到的提案,列入提案审查范围;截止时间以后,大会闭幕前收到的提案,视情况列入提案审查范围。大会闭幕后收到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进行办理。